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中医药立法的历史考察

来源:中国继续医学教育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0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中医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中医药法治的发展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时代。纵观中医药法治的发展史,可见每个历史时期的医事法规都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及医事活

中医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中医药法治的发展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时代。纵观中医药法治的发展史,可见每个历史时期的医事法规都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及医事活动紧密相连,严格有效的医事法规不仅保障了医事活动的有序进行,也促进了医学教育和实践的发展。本文试就传统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沿革以及传统医药法治的内容与特点方面作一粗浅的探讨,最终再回归现实,结合历史,浅谈一下传统医药法治对现今中医药立法的启示。

一、传统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沿革

我国的医学事业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从传说中的神农尝百草到名垂青史的李时珍等,我国历代名医辈出,医学水平曾一度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传统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时代。当时的甲骨文就记载了上层奴隶主贵族的不少疾病,甚至还有传染病、流行病的记录。据殷商甲骨文的有关记载,商代已有明确的主管疾病卫生事务的官员——“小病臣”。在《周礼·天官》里已有一些明确的规章制度,如分医治疗制度(有食医、疾医、疡医和兽医);病案记录制度,医生需记录自己所治少者、老者的病,有治之或有不治之状的情况;死因报告制度,慎重地对待百姓的病死。这是世界上最早的病历记录和死亡报告制度,为以后的治疗经验的积累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除此之外,还设置了医师官职,相当于卫生行政官吏,总管医药行政。这种由国家设医师总管医药行政,在当时世界上是没有先例的。周成王执政时期,我国最早的“医院”——病坊已设立,有所谓“为诸侯有疾病者之医药所居”。到了春秋时期,齐国著名政治家管仲在齐都临淄建立了“养病院”,专门收容聋、哑、盲、跛、蹩、偏枯等残疾人到此集中疗养。在春秋时期,就有记载关于近亲婚配必致恶果的科学认识。从秦律的记载来看,早在公元前三世纪就有指定医生检查麻风病人的专门法律条文。如有人确诊为麻风患者,则需按当时国家法律的规定,送到特地为麻风病人设立的“疠迁所”。疠迁所就是秦国官方专门收容、安置麻风病人的隔离所,在此切断麻风病的传染源。秦代医官有太医令、太医令丞、侍医等名号,其医政组织也相当完备。两汉医政沿袭秦代,奉常所属医官,职守如后世太医院,为国家医药行政及医疗机构。在汉代,也出现了有关传染病的隔离治疗所。

隋唐时期,古代法制建设趋于成熟,中医药事业也得到较大发展,涉及医药卫生的律令不少,从法律上对从医者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唐代的医政机构称“太医署”,上属太常寺。太医署的首要的功能是为皇室贵族及达官贵人诊疗疾病,其次是掌管全国的医政,最后是掌管全国的医学教育,为太医署和社会培养医学医务人才。唐朝还为病僧设立过“延寿寮”,这是寺院中为僧人保健服务而设立的专门医疗机构。从近年由中国社科院《天圣令》整理课题组辑佚出的唐代开元时期的《医疾令》来看,唐代有着相对健全的医政和医疗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唐《医疾令》专设了女医制度,因为疾病中有些是有性别差异的,如产科等。比较受关注的还有唐代法定药典《唐本草》,其中收录了很多药物,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是临床用药的法律和学术依据。除了上述之外,据史料记载,我国在隋唐时期正规医学教育迅速发展并诞生了世界上最早的医学校。同时,地方医学教育及多种形式的医学普及工作也得到了空前发展,各州设置医学博士及医学生,尽管时兴时废,但在大部分时间内发挥了作用。地方医学教育是中央正规医学教育的弥补,其培养的医学生更接近下层人民,实践对象众多,病种丰富。

宋元时期,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医疗服务制度以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宋代政府兴办的带有慈善性质的医疗机构很多,具体如福田院、广惠坊、安养坊、安济坊、安乐坊等。像安济坊,就是由僧人主持的为民间贫病者作疗养;保寿粹和馆,主要为宫廷病患者作疗养;养济院,是供四方宾客旅行途中患病时作及时诊疗的机构。在这些医疗机构的促进下,医院也应运而生了,它既是病坊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又是医疗机构转变中的代表。到了元代,出现了“广惠司”和“回回药物院”。这是我国医学发展史上最早的西医院和西药院。除此之外,宋代政府为规范医院的管理而制定“安济法”并给医生授予官职。宋代的太医局,是专门的医学教育机构。中央政府重视医学教育,地方政府竞相效仿。各州县都设立“医学”,医学教育呈现出繁盛局面。

文章来源:《中国继续医学教育》 网址: http://www.zgjxyxjyzz.cn/qikandaodu/2021/0309/726.html



上一篇:法医学教育在医学院留学生法医学授课中的初步
下一篇:快来新司法考试技能

中国继续医学教育投稿 | 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编辑部| 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版面费 | 中国继续医学教育论文发表 | 中国继续医学教育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继续医学教育》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